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
第八届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
(2021年6月26日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拟修改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和省民政厅、财政厅及本会章程之有关规定,凡参加本会的会员单位都应该缴纳会费。按照以费养会的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年度会费标准
会费标准按会员单位的不同情况分档收取:
1、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贰仟元(2000元);
2、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伍仟元(5000元);
3、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壹万元(10000元)
4、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贰万元(20000元)
欢迎会员单位自愿捐赠、赞助资金,支持本会工作。
二、会费缴纳办法:
1、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会费缴纳于本会指定账户;
2、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,应在批准入会1个月内缴纳会费。当年7月1日以后入会的会员单位按年度会费标准的50%缴纳;
3、对缴纳会费确实有困难的单位,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理事会审定,可减半或免缴会费,但减、免缴会费分别不超过一年,对既无申请又欠缴会费超过三年的单位取消会员资格。
三、会费使用范围:
1、为会员单位提供与本会章程相符的各类服务活动的支出;
2、日常的办公费用开支;
3、其他必要的支出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收缴和支出,由本会秘书处负责;
2、为了加强会费的管理,秘书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并设立专门的收入、支出账册,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制度;
3、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上年度会费收支及管理情况,接受会员单位和管理机构监督。
五、本办法根据2016年第七届会员大会修订的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》修订而成,自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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