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 第八届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1-10-27    浏览次数:1026

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

第八届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

2021626日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拟修改通过)


  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和省民政厅、财政厅及本会章程之有关规定,凡参加本会的会员单位都应该缴纳会费。按照以费养会的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年度会费标准

会费标准按会员单位的不同情况分档收取:

1、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贰仟元(2000元);

2、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伍仟元(5000元);

3、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壹万元(10000元)

4、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:贰万元(20000元)

欢迎会员单位自愿捐赠、赞助资金,支持本会工作。

二、会费缴纳办法:

1、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会费缴纳于本会指定账户;

2、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,应在批准入会1个月内缴纳会费。当年71日以后入会的会员单位按年度会费标准的50%缴纳;

3、对缴纳会费确实有困难的单位,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理事会审定,可减半或免缴会费,但减、免缴会费分别不超过一年,对既无申请又欠缴会费超过三年的单位取消会员资格。

三、会费使用范围:

1、为会员单位提供与本会章程相符的各类服务活动的支出;

2、日常的办公费用开支;

3、其他必要的支出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、会费收缴和支出,由本会秘书处负责;

2、为了加强会费的管理,秘书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并设立专门的收入、支出账册,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制度;

3、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上年度会费收支及管理情况,接受会员单位和管理机构监督。

五、本办法根据2016年第七届会员大会修订的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》修订而成,自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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